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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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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

  (一)政秘股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局党务、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
  3、负责局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4、负责局系统的人事、劳资、福利工作;
  5、负责局系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机关文件收发,印章管理,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和保密工作;
  7、负责行政文件收发和起草、打印、封发工作;
  8、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执行;
  9、负责机关财务审核、报帐工作:
  10、负责县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1、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的值班安排;安全保卫及信访工作;
  12、负责老干部的管理,机关内务、后勤保障服务和接待工作;
  13、负责机关考勤、考核、总结、评比工作;
  14、负责车辆使用、调配管理工作;
  1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技产业股主要工作职责
  l、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实施细则;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拟定地方性科科学技术管理办法,行政规章;
  2、负责编制,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凤翔县科技行动规划和计划;
  3、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
  5、负责制定加强全县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办法措施;负责抓好科技园建设;负责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社会发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广,重大科技产业化和软件科学等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科技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农业新技术革命和农村科技进步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8、负责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9、负责拟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项目,科研单位与科技型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
  10、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工作;
  ll、负责全县科技外事合作与交流;
  12、根据《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规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管理和登记审查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县科研机构的业务工作;
  14、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支持:宝鸡市农业信息中心    主 办:风翔县科学技术局     电 话:0917-7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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