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知识产权局成功调处了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今年9月24日,北京专利权人王某及其专利宝鸡地区独家受让人麻某向宝鸡市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请求书,称宝鸡人李某未经许可,擅自购买和使用其拥有发明专利权的侵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发明创造名称为现场灌注混凝土的施工方法及其所采用的施工设备),请求依法处理。
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后,成立了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的合议组,并邀请当地公安机关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
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被请求人李某请求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本人拥有的夯扩桩设备交于请求人公司统一管理,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对于本案的处理结果,当事双方均感到满意,同时也表示要多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知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而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